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第三十九条有效物业服务人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义务:(一)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二)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维护、维修、安全检查等安全服务活动,并提供便利条件;(三)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并配合进行隐患排除;(四)制止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发现燃气事故及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主管部门,并配合处置。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