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规划区域内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应当统筹安排鹤中一体化区域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