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国家档案馆依法接收档案所需的库房及设施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国家档案馆的馆舍,不得擅自改变国家档案馆馆舍的功能和用途。国家档案馆馆舍的建设,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环保、节约的要求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并配置无障碍设施设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