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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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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节 专门委员会审议

第七十一条

有效

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组织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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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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