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