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7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