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11月1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7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