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有效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10月17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