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孵化扶持、鼓励公益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方式,培育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支持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