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对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作及编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作品等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