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