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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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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第六十八条

有效

复审请求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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