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专利的申请第三十条有效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图片或者照片。申请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整体产品的视图,并用虚线与实线相结合或者其他方式表明所需要保护部分的内容。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