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八十五条有效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应当经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