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九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四)提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临时召集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款第四项规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