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五十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设秘密写票处。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选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