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五十一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依法另行选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