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八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省人民政府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可以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进行等额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进行差额选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