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一划分并根据社会治理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网格,推动网格与公安、市政园林、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在基层的服务管理单元对接融合,加强工作对接、数据汇聚和业务联动,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