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和美乡村工作,建设农业高质高效的品质田园、乡村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生活富裕富足的幸福乐园、社会和谐善治的文明村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