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本市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责任、用户安全使用的燃气治理体系,努力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