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社会组织,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组织业务培训,对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本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