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数字赋能第五十八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支付应用场景,推广移动支付、数字人民币、生物识别支付等数字支付手段,促进数字支付方式互联互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