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要素支撑第四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水、电、煤、气等资源性产品交易和供应制度,减少交易和供应中间环节,降低市场主体用能成本。公共服务运营单位应当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研究和应用新技术减少中断供应的时间和次数,不得违法对市场主体中断供应。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