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电梯,指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内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的电梯除外。

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