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本市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平时由投资者管理使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战时由市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