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拒绝、阻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