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八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需要,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