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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批准

第六十二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修改和废止的批准程序,按照本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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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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