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外国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外国人未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参加本省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