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要求,推动社会进步的行为。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