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符合法定程序,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