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监测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确定的监测要求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对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管线、设施实施监测。

监测单位应当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按照设计单位设定的报警值及时报警。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