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理、检测、监测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七条有效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将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