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条有效本规定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