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生态安全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