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能源发展、产业结构、生活消费等领域的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活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