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有效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能源消耗、建设用地、用水等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并逐步推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