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第二章 调处依据第二十一条有效历史上未确权且跨行政区域的林权争议,人工林的林木权属归造林方所有,人工林的林地权属、天然林和荒山荒地的权属应当兼顾双方利益依法调处。属国有单位之间的,可以以行政区域界线确定权属。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