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