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破产管理绿色通道,为企业破产查询提供专窗服务。

支持人民法院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促进具有营运价值的困境企业及时获得重整救济。

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