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