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