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