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