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支持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

制造业企业在工业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厂房、仓库等物业,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分割。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