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适合区域和产业特点的品牌培育机制。

支持制造业企业强化品牌设计与运营,实施以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