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六章 国际开放合作第七十四条有效本市加强与海关等国家有关部门在京机构的合作协调,提出改革创新举措,提升科研物资通关便利化水平;建设以研发创新为特色的综合保税区,推动保税研发设计等产业在区内集聚发展。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