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加强科技安全治理,强化重点产业供应链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防范和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

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安全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