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章 会计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